昆明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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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的证据能力规则是怎样的 证据的三性与证明力分别是什么意思?

2022-10-24昆明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申维英律师,昆明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民诉中的证据能力规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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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的证据能力规则在我国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因为现在侵权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很多人饱受侵权的伤害,所以说我国法律对于证据能力规则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补充。那么民诉中的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样的呢

民诉中的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样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 第七条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的承担。 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民诉中的证据能力规则有着详细和明确的解释和说明。这些条例越来越规范,极大的方便和保障了公民的权益。法律是公平的的,法律之下没有人能够投机取巧。所以说受到权益侵害的人们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泰州律师。

证据的三性与证明力分别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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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举证的环节是不可缺少的。因为证据的存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哪个案件,当事人都应积极的提供可以支持自己立场的证据。那证据的三性与证明力分别是什么意思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证据的三性

证据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判断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1、证据形式应当符合诉讼法的法定分类。

2、取证主体要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要合法。

真实性判断

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1、利害关系规则。如果证据与结果或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通常会影响到言辞的真实性。

2、生活逻辑规则。若言辞证据存在因果时序逻辑错误,则内容真实性存在疑问。

3、相互印证法则。若证据之间内容吻合、细节一致,则称能够相互印证,其真实性显著增强。比如传来证据最好由原始证据来印证。

4、仅就言辞证据而言,距发案时间越近,其真实性越强。

关联性判断

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关联性证据包括定罪证据和免罪证据两种。定罪证据与事实之间是内在的直接的关系,而免罪证据与事实之间则是外在的间接的关系。例如死刑案证明标准更严格,要求“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1、先前类型行为,如“前科行为”,不得作为定罪证据,但可以作为量刑证据。

2、品行证据,不得作为定罪证据,但可以作为量刑证据。

3、表情证据,既不得作为定罪证据,也不得作为量刑证据。

二、证据的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的作用。所有的证据都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但证据不同,其证明作用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即证据证明力的强弱有所不同。例如,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就往往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就弱于原始证据的证明力。证明力的强弱或大小常常是通过对立或矛盾证据之间的比较显现出来的。

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的确定,一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是依靠法官的判断。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或判定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的原则,在诉讼法理论上被称为“法定证据原则”;证据证明力有无和大小的认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判断,则被称之为“自由心证原则”,或为“自由心证原则”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内容。

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证据的三性与证明力的相关解释。证据在案件中起到的作用不容忽视,证据不同,证明力也不同。证据应合法、真实且与事实相关联,它被称为证据的三性,而证据的证明力则表示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的大小,作用越大,证明力越强。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苏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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