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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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立案监督申请怎么弄

2022-10-09昆明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申维英律师,昆明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36号


2008625日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 [失火案]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第三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


第四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第五条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立案监督申请怎么弄

  在实践中,立案监督申请怎么弄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立案监督申请怎么弄


  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立案监督。


  第87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7条对第八十七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后七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二、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樊甲,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区某镇某村3组。电话:138xxxx2595。


  申请人:骆某,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樊甲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


  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樊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13年3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申请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某市公安局于2013年10月10日作出,维持了原公安机关的。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随意到申请人自己家里,无缘无故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樊甲耳膜穿孔、被害人骆某头部、面部多出软组织损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实,且有现场目击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证实,公安机关对于樊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侦查,明显违反了的规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对当地十余位居民进行过肆意殴打。为了破坏村民选举,在 2011年对当地支部书记进行殴打,已被公安机关处罚。所以,樊乙恶贯满盈,称霸一方,居民对其和之入骨。这种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的社会渣滓,不依法严惩,难消公愤。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第四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所述,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申请人将依法启动反渎职侵权程序,依法追究经办官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的刑事责任。


  此致


  某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立案监督申请怎么弄的相关内容。受害人申请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体现法律的公证严明。而且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以防止违法行为的出现,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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