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红律师亲办案例卢XX强奸罪破除认罪认罚认知误区
2026-08-03上海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一、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卢某某与被害人通过网络游戏相识,被害人系单亲家庭子女,卢某某偶尔资助被害人钱款购置游戏装备,双方存在线下见面交往。家属委托律师时得知被害人可能系未成年人,家属坚信当事人无辜。
卢某某被羁押初期,此前介入的律师建议其认罪认罚争取取保,致使卢某某产生严重认知误区,误以为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两项从轻情节可以叠加适用,即可大幅从轻处罚、顺利办理取保候审。
辩护人介入后初步研判:本案指控卢某某构成强奸罪的证据明显不足;即便对涉案行为进行评价,至多存在涉嫌猥亵类犯罪的空间,且认定相关犯罪成立的证据同样较为牵强。
二、办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卢某某。会见中,针对强奸罪构成要件、重罪量刑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保候审及缓刑适用条件,为卢某某作出全面、客观、专业的法律释明,彻底纠正其错误认知。
辩护人明确告知: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强奸罪属于严重暴力重罪,并非依靠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即可取保、判缓,盲目认罪反而会导致后续无法逆转的不利后果。
辩护人细致核实全案细节,卢某某向辩护人如实陈述:侦查阶段存在变换多处地点讯问、夜间突击审讯、办案人员言语施压等程序瑕疵。结合全部案情及当事人始终坚持无罪供述的态度,辩护人综合判断:本案侦查取证薄弱、关键证据缺失,达不到刑事定罪标准。
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辩护人持续跟进案件流程,及时确认报批节点。在无法接通承办检察官电话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邮寄完整、详实的不予批捕书面辩护意见,全面论证本案证据不足、指控存疑、无逮捕必要。
检察机关充分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及辩护观点,最终采纳核心辩护意见,对卢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取保候审期限早已届满,案件长期处于搁置状态,既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未出具解除取保或撤案文书。辩护人将持续跟进督办,督促办案机关依法结案,彻底消除当事人案件遗留风险。
三、案件结果:取保放人
检察机关依法对卢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顺利出所,有效阻断了被逮捕羁押、重罪判刑的不利后果,为后续无罪、撤案处理奠定关键基础。
四、律师办案心得
在大量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甚至部分法律服务人员普遍存在误区:只要认罪认罚、取得谅解,就一定能取保、一定能轻判。实则,刑事辩护以证据为王、以罪名为纲。对于强奸罪等重罪案件,司法尺度严格,不会仅凭认罪、谅解突破法定量刑及强制措施适用规则。
认罪认罚制度绝不能机械、盲目适用。辩护律师若为追求短期效果劝说当事人无底线认罪,极易造成“错认、乱认、被迫认罪”,一旦有罪供述固定,后续翻证、翻供难度极大,案件几乎无法逆转。
真正专业的刑事辩护,是敢于研判证据、敢于坚持疑点、敢于阻止盲目认罪,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守住无罪、疑罪从无的辩护底线,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人生与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