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分享:亲兄弟反目致轻伤、被害人拒不谅解 辩护律师成功将量刑从一年六个月降至八个月
2026-08-03上海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承办律师:王可红律师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徐某1系亲生兄弟,二人长期积怨、素来不和。2017年5月3日,双方在临沂某酒店喜宴现场爆发冲突:被害人徐某1先踹踢被告人之子,徐某见状情绪失控,与儿子共同对徐某1实施殴打,造成徐某1面部创口、多处软组织挫伤,右侧第3、5、6、7根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本案案发后,被害人徐某1态度强硬,全程坚决拒绝出具谅解书,坚持追究被告人全部刑事责任。到检察院阶段后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金额高达25万元。王可红律师见沟通和解无望,就与承办法官沟通主动赔偿想把赔偿款交在法院的想法。开庭后王可红律师又及时和承办法官沟通沟通量刑情况。法官提出初步量刑意见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无谅解、本地同类案件量刑偏严的背景下,当事人面临较重实刑,辩护压力极大。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王可红律师结合自身七年法院审判工作经验,精准锁定本案两大核心难点:被害人拒不谅解是从轻处罚最大阻碍、本地裁判尺度偏重。围绕案情制定法院代收超额赔偿+类案对比说理+深挖被害人过错三位一体辩护策略:
1. 突破无谅解僵局,预缴赔偿夯实悔罪证据
被害人明确拒绝沟通、拒收赔偿款,无法达成私下和解。为完整留存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弥补损失的客观证据,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申请由法院代为保管赔偿款项。被告人家属筹措远超被害人实际损失的2万元,全额缴至法院财务,由法院出具官方收款收据。该行为直接向法庭证明:被告人具备全额赔付意愿,未能和解仅系被害人单方面拒绝,并非被告人拒不承担民事责任,为从轻量刑打下事实基础。
2. 锁定两大辩护核心,以上海同类判例争取降刑
与承办法官沟通量刑时,得知法院初步拟定刑期一年六个月。律师围绕两大核心辩点深度沟通:第一,本案属于亲兄弟多年积怨引发的家庭内部激情犯罪,区别于社会恶性暴力伤害;第二,冲突源头是被害人先行踹踢被告人子女,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存在明显过错。
为支撑辩护观点,律师专门检索、整理多份上海法院审理的亲属纠纷轻伤二级、被害人不予谅解的生效判例,纸质邮寄提交承办法官。结合全国量刑规范化“同案同判”原则论述:同类家庭琐事伤害案件,上海地区即便无谅解,量刑普遍不超过八个月,本案一年六个月的初步量刑过重,请求法庭大幅下调刑期。
3. 附带民事精细化质证,大幅削减不合理索赔
针对被害人25万元高额索赔,律师逐项质证证据,剔除过期居住证明、无关联手写医疗费、无起止地点无效交通费等瑕疵材料,依法驳回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十余万元诉求;同时认定被害人自身存在20%过错,最终法院仅核定合理损失一万三千余元,大幅降低被告人民事赔付压力。
三、案件结果
经庭内辩护、庭后书面沟通,法院完整采纳王可红律师全部辩护意见,量刑实现大幅缩减:
1. 刑事部分:原初步量刑一年六个月,最终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成功少判十个月实刑。
2. 附带民事部分:判令徐某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938.58元;被告人家属此前预缴至法院的2万元赔偿款,超出判决赔付金额部分。
四、律师点评
本案是被害人拒不谅解前提下,故意伤害案件大幅降刑的典型成功案例,打破“无谅解必定重判”的固有认知:
1. 轻伤案件的从轻处罚并非只能依靠被害人谅解。即便双方无法达成和解,通过主动向法院预缴超额赔偿、留存完整悔罪凭证,能够有效对冲无谅解带来的从重情节,为法庭从轻裁判提供扎实客观依据。
2. 跨区域类案对比是调整本地量刑尺度的关键突破口。本案依托上海成熟同类判例,结合量刑规范化原则说理,有效说服法官修正原本偏重的一年六个月量刑意见,最终降为八个月。
3. 亲属、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辩护需重点挖掘被害人过错、激情犯罪、主观恶性小等酌定从轻情节,结合民事赔偿的积极举动形成完整辩护逻辑,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宽缓处理。
